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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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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东华大学“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学校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集中展现东华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更好团结引领广大东华青年与党同心、跟党奋斗,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及建设“奋进东华”作出青春贡献,校团委决定在2026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新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东华青年良好风貌。准确反映时代需求,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新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东华青年良好风貌。

02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分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团委标兵”“优秀团委”“标杆团支部”及“优秀团支部”等五类,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1、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校内各科研、教学、管理集体,各类青年团队、组织。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其他集体有较强的示范影响力;

3)团队35周岁以下青年比例不得低于60%

4)建立时间3年以上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

2、优秀团委标兵(2个)

评选对象:各学院团委。

评选要求:以《东华大学学院团委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为准。

3、优秀团委(3个)

评选对象:各学院团委。

评选要求:以《东华大学学院团委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方案》为准。

4、标杆团支部(全校团支部总数的3%

评选对象:截止20263月在校的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团支部,硕士研究生一、二、三年级团支部,博士研究生团支部。

评选要求:

1)团支部成立以来坚持开展支部活动,工作卓有成效;

2)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3)严格“三会两制一课”,重视理论学习,“智慧团建”工作扎实;

4)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违法乱纪情况;

5)原则上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团支部集体荣誉者优先;

6)原则上优先推荐标杆团支部参评上海市级典型选树及上海市活力团支部。

5、优秀团支部(全校团支部总数的5%)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2)严格“三会两制一课”,重视理论学习,“智慧团建”相关工作完成率高;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团支部成员获得过团的荣誉;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无违法乱纪情况。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分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青年岗位先锋”“优秀团干部(教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及“校园文化新人”等七类,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1、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198611日后出生的在岗在编青年教工、全日制在校团员青年,重点推荐35岁以下的青年。

 评选要求:

1)一般为获得国家级奖项荣誉者;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着突出的示范影响力;

3)学习成绩优秀者或在某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2、青年岗位先锋

评选对象:199111日后出生的在岗在编青年教工。

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素质良好;

2)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突出;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

3、优秀团干部(教师)

评选对象:教职工专、兼职团干部。

评选要求:根据2025年东华大学学院团委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直接授予。

4、优秀团学干部(全校团员总数的0.6%

评选对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校艺术团骨干等。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

2)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5、优秀团员(原则上每个团支部评选1名)

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动,发挥示范作用;

2)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6、优秀志愿者

 评选对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国际项目志愿者、各类大型赛事和社区服务志愿者、科技馆志愿者、迎新生志愿者、支农帮教助残爱老志愿者、骨髓捐献志愿者、公益献血志愿者、环保志愿者、义务劳动志愿者、思想文化活动志愿者、校史馆志愿者、科学商店志愿者等一系列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志愿者。

评选要求:

1)面向“志愿汇”“上海青年志愿者”等平台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服务态度好;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热情周到,不怕吃苦,勇于奉献,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3)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及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志愿服务赛事中,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优先。

7、校园文化新人

评选对象: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参与者、获奖者以及各类新闻、文艺工作者。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热爱校园文艺、体育活动或新闻及调研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参加校级艺术、体育团队相关活动或投身校园新闻宣传工作,为校园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2)参加艺术团、体育运动队、担任学生编辑、记者的时间超过一年,或在相关比赛中获校级及以上荣誉。

03工作要求   

1、评审时间进程:

13202000,各集体和个人申报者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和分类统计表(见附件),由各团支部书记汇总后将材料发至邮箱hjxytw2025@163.com,申报表命名为“附件名+团支部名称+申请人姓名”、汇总表命名为“汇总表+团支部名称”,统一放在压缩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申报材料+团支部名称”。邮件及文件统一命名为“申报材料+所在团支部”。逾期不再接收,不接受补报。

2321日至326,学院团委将组织各年级组集中评审。

3327日至331日(3个工作日),学院团委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报送学院党委及校团委。校团委将集中评审,并将最终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2、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两类荣誉,同一申请者分别至多申请1项,优秀团学项目申报不限数量。请在提交表单前仔细检查信息是否正确、完整。

3、“优秀团员”的评选覆盖所有团支部,由个人申报后,团支书组织在团支部内推选出拟评选校级、院级、递补的优秀团员各1人,共计3人,并分别在申报表中填写说明,推荐人员应经过必须经过团支部成员集体讨论并一致同意,原则上优秀团员同学在2025年团员评议中应为“优秀”等级。

4、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同学,既可以以学生组织部门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到校团委邮箱,按分配比例推荐申报(不占用学院评优名额),也可以通过学院报送,但若已在校级组织评选上“五四”系列荣誉,则不再在学院重复评选。

5、申报表填写要求如下:事迹简介200字左右,详细申报材料需另附页(800字左右),要求凝练概括、充分体现特点并紧扣评选条件要求。统一格式为: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三号”、“仿宋_GB2312”、“行距固定值28.5磅”。

6、所有在岗在编青年教工参评相关荣誉,申报人所在基层党组织需填写《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表格请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网站下载),盖章扫描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交电子版,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教工进行师德考察。

720242025年已获得“五四”评优相关荣誉者,不要重复评选相同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