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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录取办法及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9-04-24

一、复试、录取原则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性。依据名额情况及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组织形式

1.经环境科学院与工程学院工作指导小组商定,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按学科组建不少于五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和不少于三人的材料综合测评小组。

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高级专技职务人员组成,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等,考核结论由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负责。

三、申请材料综合测评

材料综合测评小组,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给出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总分20分。

四、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总分为100分。采用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研究能力、博士攻读规划等)及答辩形式进行,每人汇报时间10分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核: 

①英语听力及口语(英文自我介绍及英文问答,30分) 

②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0分); 

③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20分); 

④现有研究基础、合作精神及科研创新能力(20分); 

⑤博士攻读规划(10分)。

五、录取原则

普通招考考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比(10%)+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复试成绩

申请考核考生:

总成绩=申请材料综合测评成绩+复试成绩复试

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5月6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4号学院楼3158(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4号学院楼3154(土木工程专业)

4号学院楼3150(候考室)

本复试及录取方案其它未包含事宜,按《2019年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