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援疆教师马承愚荣获新疆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15-05-13
日前,从新疆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来喜讯,我校环境学院援疆教师马承愚荣获“自治区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马承愚老师系我校环境学院环境工程系教师,2014年初受组织委派到新疆喀什师范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支教,协助筹建该校环境工程专业。作为第八批上海援 疆教师中年龄最大的一位,已经58岁的马老师克服种种困难,潜心专业教学,带教青年教师,并发动身边力量帮助困难学生圆梦,受到民族学生的衷心爱戴和支教 单位领导同事的高度肯定,获评“2014年最美新疆人之最美援疆干部”,其事迹也多次被文汇报、中国网、天山网、援疆网等主流媒体报道。
新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由新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评选,旨在表彰新疆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 策,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 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本届评选共表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4个和模范个人28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