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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关于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07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依据《东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见附件1),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环境学院制定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推荐工作坚持“科学评价,公平竞争,公开公正,规范管理”。

2.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评价体系,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结合平时一贯表现,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分的高低,择优推荐。 

3.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推荐。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纪违规记录,身体健康。

2.成绩优良,前三学年的评优绩点(以各门课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为专业或大类的前35%,且英语成绩达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4.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订补充条件,但补充条件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切实保障考生权利

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四、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于2018年的9月24日前结束。此前不得进行与学生签订录取协议等约束学生选择权的工作。

五、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1、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李征、宋新山、亢燕铭、马欣、李方、刘亚男、赵晓祥、陈泉源、刁永发、黄满红、王艳丽。组长:刘亚男

2、确定各专业推免候选人名额

环境学院候选人名额共23人。环卓8人;环科4人;建环8人;能环3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

六、推免生评价方法

1. 根据“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综合评分的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综合评分由“学习能力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2.“学习能力分”以前三学年的评优绩点(各门课的首次考试成绩)计算;

3.“创新能力分”以论文分、学科竞赛分、专利发明分、软件著作权分等四者之和计算,计分方法参见附表2。每位申请人在论文、同一科目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中只能各以1项代表性成果参加计分(涉及署名单位的,东华大学须排名第一)。每位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分最高得分为0.5(超过0.5以0.5计)。学科竞赛必须是能够有力促进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提升,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赛事,以附表3中列举的竞赛名单为准。

4.“实践能力分”以承担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业绩为主,计分方法参见附表5,每位申请人在同类奖项只计一次最高得分,每位申请人的实践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0.1(超过0.1以0.1计)。

5. 退役在校本科生和有国际组织工作或实习经历的在校本科生,如符合“第三条推免生基本条件”,且服役期间、在国际组织工作或实习期间表现出色获得表彰者,在“实践能力分”及“创新能力分”方面,各学院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

七、规范管理与信息公开 

1.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的,其结果一律无效。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工作,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要求,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及材料、咨询申诉方法等信息也须及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公示。

3.学院对推免生基本条件、论文及学科竞赛名单等作出补充的,须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学院“实践能力分”的计分办法一并向本学院学生公示。

4.学院遴选结束后,须及时将全部申请人名单按照计分由高到低排序在本学院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推免生名单及材料报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审定后向全校公示。

八、其他说明

1.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以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1】24号文件)中关于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优待政策的规定,促进和鼓励在校学生投身国防事业,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关于鼓励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华保[2017]6号)要求,对于2018年以前退役复学的在校本科生,如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对于2018年以后(含2018年)退役复学的在校本科生,按如下规定执行: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在校本科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已服满兵役并能按期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者,即可获得候选推免资格:

(1)修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2)评优绩点达到2.5以上(含2.5);

(3)英语成绩达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获得候选推免资格的退役大学生,由学校武装部具体实施推荐工作。

2.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及社会影响力的提高,对思想进步、学习态度端正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亚洲锦标赛、亚运会、奥运会等重大赛事上获得前三名,且个人项目以优异成绩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在校本科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半年内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攻读学位手续,不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各院(部)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3)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含辅修专业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优或良等级。九、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
9月7日~10日 1.成立由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人担任组长);将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会议论文及学科竞赛补充名单等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49;2.各学院召开全体毕业生会议,将推免工作的精神传达给学生,同时须在学院内公布各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推免名额、会议论文及学科竞赛补充名单等。
9月10日~12日 1.学生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表1),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学院审核原件与复印件。
9月13日 1.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推免生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2.在学院内公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两天(13-16日)。
9月17日各学院在9月17日12:00前务必将推免生候选人书面名单和材料递交到松江校区行政楼249。 ①《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历年学习成绩表》;③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的《东华大学2017届推免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ivyyao@dhu.edu.cn)
9月18日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9月18日~9月23日公示学校审定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两天。
9月24日上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推免生候选人数据。
9月24日
推荐阶段结束。



附表:

附表1、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表2、论文、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的计分方法

附表3、学科竞赛名单

附表4、国际会议清单

附表5、“实践能力分”计分方法

附表1东华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表2  论文、学科竞赛、专利发明、软件著作权的计分方法


成果类别等级标准排名备注
12其他
A类论文SCI、SSCI、CSSCI期刊收录论文0.250.080.02会议收录的SCI、EI论文须达到校内外学科同行普遍认可的标准
B类论文EI、C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0.150.030.01
A类学科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特等奖及一等奖0.200.080.02难以根据排名区分贡献度的竞赛,学院可根据情况制定不同名次的计分标准,但不能超过学校标准
B类学科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二等奖0.150.030.01
C类学科竞赛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0.100.020.01
A类专利授权发明专利0.20.080.02
B类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设计专利0.020.01
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0.10.020.01



附表3学科竞赛名单


竞赛级别竞赛名称组织机构
国际级竞赛世界可穿着艺术大赛新西兰世界可穿着艺术设计组委会
红点设计大奖(Red Dot Design Award)德国Design Zentrum Nordrhein Westfalen设计协会
IF学生概念设计竞赛德国汉诺威设计论坛
英国D&AD学生奖英国设计与艺术指导协会
大阪国际设计竞赛日本设计基金会(JDF)主办,由国际平面设计协会(ICOGRADA)、国际工业设计协会(ICSID)、国际室内建筑和设计联盟(IFI)协办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美国计算机协会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
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竟赛国际建筑师协会(UIA)支持,《城市·环境·设计》(UED)杂志社主办
国家级竞赛“东华杯”全国高校纺织类学术与创意作品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红绿蓝杯”中国高校纺织品花型设计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越隆杯”中国高校纺织品设计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海纺织杯”全国大学生纱线设计与面料设计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龙福杯”全国大学生毯类纺织品花型设计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CCTV模特大赛中央电视台主办
中国职业模特大赛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办,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东方宾利文化发展中心承办的全国性时装模特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全国计算机仿真大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协办
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工业与信息化部主办、教育部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协办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中国物理学会物理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
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竞赛由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内地方相关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举办
全国大学生外贸跟单大赛(纺织)职业能力大赛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工信部、教育部指导并支持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由国内著名大学承办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全国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中国数学会
全国大学生大学物理竞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国高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国家级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
中华杯全国日语演讲大赛中华杯全国日语演讲大赛组委会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全国高等学校人工环境学科奖住建部高等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CAR-ASHRAE 设计大赛中国制冷学会
中央空调设计大赛中国建筑学会暖通空调分会
省部级竞赛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上海服装设计师协会
中国服装设计新人奖上海服装设计师协会
上海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图杯”先进成图技术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工业自动化挑战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决策仿真实践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上海赛区选拔赛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上海电气杯”工业设计大奖赛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工业设计协会、上海市现代设计方法研究会主办
上海市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论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注:本表中未列举的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竞赛,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可在严格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增补名单,经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公示无异议,报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认定后可列入学院名单。

附件4国际会议清单


序号会议名称主办机构备注
1国际室内空气品质与气候学术会议(Indoor Air)国际室内空气品质与气候协会
2国际能源机构(IEA)热泵会议(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国际能源机构
3国际电化学大会(ISEMeeting)国际电化学会(ISE)
4IWA world water congress & exhibition
IWA (International Water Association)
5IWA Leading-Edge Conference on Water and  Wastewater TechnologiesIWA (International Water Association)



附表5“实践能力分”计分方法


实践类别等级标准实践能力分备注

1、文艺体育比赛
国家级一等0.06比赛奖项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如比赛设有特等奖视同一等。
国家级二等0.05
国家级三等、市级一等0.04
市级二等0.03
市级三等0.02
2、社会实践上海市学生年度人物0.08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与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得分。如有其他未列奖项,由评审委员会参照此评分表认定。
上海市学生年度人物提名0.06
校学生年度人物0.05
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标兵、上海市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学生年度人物提名0.04
校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校优秀阳光服务队队长(成员)0.03
校优秀团员(团干部)、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02
3、其他参军入伍0.06
献血0.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9.7